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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豪所代理的永辉超市、汇源集团案被重庆高院列入2016十个典型案例

发表时间:2017-02-21来源:重庆信豪律师事务所作者:张昕宇 李贤清

   重庆信豪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昕宇、律师李贤清代理的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汇源集团标签瑕疵赔偿纠纷一案,通过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胜诉,驳回职业打假人秦X的诉讼请求。该案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列入2016年标签瑕疵赔偿责任纠纷十个典型案例。

   秦X诉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岸区万达广场分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秦X于2014年2月12日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其购买的汇源橙汁为复原橙汁,而没有标注复原橙汁,属于违反GB7718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应退还货款并5倍赔偿。重庆信豪律师事务所接受北京汇源集团委托,全权代理重庆地区涉及到汇源产品责任纠纷案件。因有其他类似判决,一审法院于2014年4月21日作出(2014)南法民初字第03520号民事判决书,支持了原告秦X的诉讼请求。被告不服,委托信豪所继续代理二审,因新证据未来得及提交,二审维持了原判。职业打假人在该案件胜诉后,随即广泛提起诉讼,先后提起共70多起案件,诉讼标的接近600万,在重庆地区造成了极大影响。信豪所根据掌握的证据情况,组织全所律师进行案件讨论,深入研究该案所涉及的国家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向相关行业专家进行咨询,包括对产品制作工艺进行详细了解,同时积极争取向GB7718归口单位及起草的专业人士进行问询。然后整理了详细的法律意见,并建议北京汇源集团申请再审,在提交我们的详细代理意见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5月5日作出裁定,提审本案,经本所律师与再审承办人多次详细的沟通该案所应适用法律的相关问题和本所律师的代理意见,并在取得进一步的新证据的情况下,2015年12月31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渝高法民提字第00093号民事判决书,撤销了一二审判决,驳回了秦X的全部诉讼请求。该案在今年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列入2016年标签瑕疵赔偿责任纠纷十个典型案例。